2015.4.13 9:00am
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預定今天邀請相關部會首長等就「一、有關近年來國內『聘雇未經許可』之外籍看護工及雇主『指派從事許可外之工作』情況嚴重,請勞動部等就相關查察情形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;二、如何改善新聞媒體業工時過長問題」列席報告,並備質詢。
東吳大學法律學系胡博硯教授歡迎立法委員的做法,但對於未邀請社會人士與會,認為只是由各部會依樣畫葫蘆,無濟於事。
經勞動檢查,各家媒體均違反相關勞動法規。尤其是記者工時過長、未給予加班費最嚴重。主跑社運線新頭殼記者林雨佑表示,新聞事件來的突然,常常晚上加班3、4小時,甚至曾加班12小時,從沒領過加班費。長時間的加班或許可換到休假,加班3、4小時的往往變成做白工。至於休假日,有時也會臨時出任務,或拿來處理平常處理不完的專題報導。他呼籲一定要重視記者勞動問題。
另一議題,外籍看護工非僅僅出現在『聘僱未經許可』及雇主『指派從事許可外之工作』。此涉及偽造文書及違反就業服務法規訂,可藉由勞動檢查加以防範。但法制上,外籍看護工不受勞基法保障,顯然違反憲法保障工作權與生存權的意涵。
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吳永毅教授認為應推動家事服務法。外籍看護工除了勞動檢查外,也可推動由機構聘雇,保障工作權。
胡博硯教授及邱顯智律師呼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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